電子商務的定義與特性
電子商務的定義與特性
1.何謂電子商務?[1]
定義:電子商務主要是藉由網際網路及資訊科技的應用,進行商業的經營,依據服務對象的不同,大致可以分為B2C,B2B,C2C,C2B以及O2O五種。
1.B2C:
功能:B2C為發展最早的電子交易模式,其中B代表Business(意指企業)、2代表to、C代表Customer(意指消費者),簡單來說是就是企業透過網際網路對修費者所提供的商業服務。
舉例:如1995年成立的博客來網路書店,是華語文第一家最早進入電子商務模式的商店,資訊內容強大,以電子零售商平台的方式,架設自己的銷售網站,不僅提供各種產品及促銷訊息,也提供購物和線上支付的功能,由此獲取盈利為目的,成功搶下市場版圖。
2.B2B:
功能:B2B即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服務、產品即訊息的傳遞與交換,如訂單採購、技術支援等,一般而言,B2B在電子商務市場中佔有最高的交易金額,交易規範也須特別嚴謹,對象也相對廣泛。
舉例:以垂直式B2B交易平台台灣鋼鐵同業工會為例,具有專業性的特點,針對鋼鐵的上、下游廠商提供交易平台服務,並吸引特徵性較強的客戶,才能集中產業內的各種客戶資源,以及吸引更多同行加入。
3.C2C:
功能:C2C便是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。
舉例:如露天拍賣,買賣的雙方都是消費者,而平台則扮演市場促進者的角色,協助市場資訊的整理,並建立信用評分制度等,是以消費者為導向的電子商務模式,其也有參與人數多、產品種類多、及交易方式多等特性。
4.C2B
功能:即消費者對企業,指集合消費者與廠商進行集體議價,把原本由廠商主導的價格移轉到消費者身上,使消費者可以與廠商進行價格討論。
舉例:例如團購網站GOMAJI,讓消費者自行成立團體,提昇與商家的議價能力。
5.O2O:
功能:O2O即線上到線下實體的商務模式,又稱為離線商務模式,也就是消費者在網路上付費,可以在實體店面享受服務或取得商品,O2O也會透過折扣、優惠、服務預定的方式,將線下實體通路的消費,即時傳遞給線上的用戶,讓他們轉成線下的客戶,在線上交易比例越高的年代,業者似乎都忽略了實體店家的經濟效益,也因此發展此交易模式,
舉例:例子有Ubereat的外帶自取服務,即是透過線上下單,到店取餐的方式,不只提供實體店家的曝光度,也能提昇實體店面的來客量。
2.電子商務的特性及五個創新[2]
電子商務的特色便是在於透過網際網路做為溝通、廣告、甚至是交易的橋樑,以達到下面的五個創新。
1.交易虛擬化:從貿易協商、簽訂合約、到支付都無需當面進行,皆可以透過網路直接完成,使交易完全虛擬化。
舉例:如博客來網路書店等購物平台。
2.創新行銷方式:透過消費者點選的商品進行統計,做最有效的線上廣告的投放,容易找到新的客戶、也能讓客戶接觸新的商品。
舉例:如Facebook的廣告追蹤。
3.創新服務模式:以往聯絡親友的管道無非是透過信件或電話來往,新的網路電話、視訊等讓使用者只需要負擔網路費就可以彼此溝通。
舉例:如Line等通訊軟體就是一種創新的服務模式。
4.創新組織模式:以往實體通路必須開設店面等,現在透過交易平台就可以直接和顧客互動,不需另外開設店面,讓公司組織變得更精簡。
舉例:如露天拍賣等C2C的銷售平台。
5.打破時間限制:以往傳統商務無法24小時請人服務,可能導致部分客群流失,而電子商務平台則可以打破時間空間等限制,只要有可以連上網路的設備,便可以提供消費者服務,消費者也可以透過網路來直接獲得生產者之資訊。
舉例:如yahoo奇摩拍賣等購物平台。
參考資料:
1.電子商務課本((https://www.books.com.tw/products/0010736974)。
2.https://wiki.mbalib.com/zh-tw/%E4%BC%A0%E7%BB%9F%E5%95%86%E5%8A%A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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