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商務的定義與特性 1. 何謂電子商務? [1] 定義 : 電子商務主要是藉由網際網路及資訊科技的應用,進行商業的經營,依據服務對象的不同,大致可以分為 B2 C ,B2 B ,C2C,C2B 以及 O2O 五種。 1.B2 C : 功能 :B2C 為發展最早的電子交易模式,其中 B 代表 Business( 意指企業 ) 、 2 代表 to 、 C 代表 Customer( 意指消費者 ) ,簡單來說是就是企業透過網際網路對修費者所提供的商業服務。 舉例 : 如 1995 年成立的博客來網路書店,是華語文第一家最早進入電子商務模式的商店,資訊內容強大,以電子零售商平台的方式,架設自己的銷售網站,不僅提供各種產品及促銷訊息,也提供購物和線上支付的功能,由此獲取盈利為目的,成功搶下市場版圖。 2.B2B: 功能 : B2B 即是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服務、產品即訊息的傳遞與交換,如訂單採購、技術支援等,一般而言, B2B 在電子商務市場中佔有最高的交易金額,交易規範也須特別嚴謹,對象也相對廣泛。 舉例 : 以垂直式 B2B 交易平台台灣鋼鐵同業工會為例,具有專業性的特點,針對鋼鐵的上、下游廠商提供交易平台服務,並吸引特徵性較強的客戶,才能集中產業內的各種客戶資源,以及吸引更多同行加入。 3.C2C: 功能 :C2C 便是消費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。 舉例 : 如露天拍賣,買賣的雙方都是消費者,而平台則扮演市場促進者的角色,協助市場資訊的整理,並建立信用評分制度等,是以消費者為導向 的電子商務模式,其也有參與人數多、產品種類多、及交易方式多等特性。 4.C2B 功能 : 即消費者對企業,指集合消費者與廠商進行集體議價,把原本由廠商主導的價格移轉到消費者身上,使消費者可以與廠商進行價格討論。 舉例 : 例如團購網站 GOMAJI ,讓消費者自行成立團體,提昇與商家的議價能力。 5.O2O: 功能 :O2O 即線上到線下實體的商務模式,又稱為離線商務模式,也就是消費者在網路上付費,可以在實體店面享受服務或取得商品, O2O 也會透過折扣、優惠、服務預定的方式,將線下實體通路的消費,即時傳遞給線上的用戶,讓他們轉成線下的客戶,在線上交易比例越高的年代,業者似乎都忽略了實體店家的經濟效益,也因此發展此交易模式